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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投诉】新都区新都街道和板桥社区问题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6-06 20:23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您好:

       我是橄榄郡小区的业主,针对附件所展示的新都街道办、板桥社区居委会相关公告事宜,希望父母官能彻查相关基层领导干部背后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甚至以权谋私的行为。

一、成都威尔斯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出橄榄郡小区物业服务,其退出程序缺乏有效监督。
成都威尔斯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橄榄郡小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日为2021年9月23日,但该公司在合同期满前后均未向小区业主告知不再续约,而实际状况是该公司在合同期满后仍然继续在做小区物业工作。在2021年10月9日小区内电力设施环网柜发生事故,该物业公司随即立刻退场。
依据《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第八条(一)在解除合同90日前,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拟退出原因、退出时间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就退出事宜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15日。”该物业公司退场未依据该规定在服务的小区公告。
取而代之的是2021年10月21日板桥社区以社区名义在小区发布公告,公告该公司已申请退场。该公司退场时相关移交事宜是否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第八条(四)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宜:竣工验收资料、技术资料…专项维修资金的节余等等。”以及“第十一条 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不再续约或者提前解除合同,业主大会未成立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一)~(三)…”办理清楚,小区业主们都不知晓。因此该物业退场程序不符合《成都市物业管理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第八条以及第十一条之相关规定。

二、使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程序不规范。
2021年10月9日小区内电力设施环网柜发生事故,小区内大部分区域停电,事故发生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使小区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了供电,小区业主感谢政府相关部门对发生事故后积极处理事故的工作作风。但在事故后期需使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程序不透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发生后成都市新都供电分公司现场踏勘并出具的《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的主要内容至今未告知小区业主。
2、板桥社区2022年6月2日“关于小区供配电设施抢修工程拟应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的公示”公示中说明了事故的起因是小区“环网柜发生因线路老化短路起火事故”,公示中未说明造成线路老化的原因及责任方。
3、按照橄榄郡小区与成都威尔斯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三条 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公用照明、公共配电设施、高压泵房、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等。第三十二条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部门的鉴定为准”。线路老化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物业服务公司每年都应请电力专业单位对小区公共供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线路老化可以及时更换线路,也就避免事故的发生。这起事故的发生说明物业公司未严格按照合同履约。依据《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下列费用不得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三)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四)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维修费用。”
因此,如果不明确事故的责任方就使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程序上不合规。
三、就此事的处理还有以下几点疑问:
1、当时的情况说明(正式文件)为什么没有及时对小区业主公示,为何过去快一年了,才提及此事?不是事故发生后就应该及时告知业主吗?

2、公告中环网维修的价格是48万,为何清单明细上面的汇总金额是50万,公告中价格为何不写清楚?设备的处理有没有进行三方比价?那么小的一个环网柜,报价50万?价格是否合理?且社区给的说法是预估价格,不是实际价格,更换都快一年了,价格都还没有搞清楚?
3、原(前)物业是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若有,请提供相关资料证明)?设备损坏是正常损坏还是维护不当(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认定书)?
4、原(前)物业的公共收益部分是否在离场前交接清楚,每年度的收支明细也没有拿出来公示,该属于业主的收益用到哪里去了?
5、现物业扮演的什么角色?现物业说没有财务交接,其是街道、社区委派来临死代管的。难道原(前)物业已经和街道、社区进行财务交接了吗?且换了物业公司为何现物业人员等啥都没有变化?现物业和原物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社区为何指定此物业代管,代管期限为多久?社区有公告公示吗?代管物业有权未经小区业主同意擅自砍伐小区乔木售卖吗?
6、就“6月2日说明会”当事人双方只有一方在,原(前)物业在哪里?现物业代表不了原物业的话那就由原(前)物业来沟通,现物业能代表原(前)物业的话,就把证据全拿出来,政府部门应该找第三方机构一一核实。
7、小区电力设施环网柜更换以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应该在原(前)物业离场前就处理清楚,即便原(前)物业不主动处理,相关单位(社区、街道…)也应该责成其处理后才能准许其离场,这是相关单位应尽的责任,为什么拖延至近一年时间后才来处理?
8、社区在6月2日的“公示”中所说“为既是恢复供电…小区业主代表协调下…”这个业主代表是谁,又是如何产生的?其能代表橄榄郡的全体业主吗?是否有暗箱操作?
9、使用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多少小区业主按相应比例再上交多少,这些为什么在公示中没有明确告知小区业主?

10、新业委会都已经进入复核阶段快半个月了,为何迟迟没有进度?为何社区不在唱票的时候当着大众业主的面当面复核清楚?难道还有啥事情是见不得阳光的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16 16:08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新都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业主大会召开完成后,社区按要求需对投票真实性进行审核。在社区收到票后,刚好疫情来袭,橄榄郡小区接到全员核酸工作要求,社区全部投入到核酸检测工作中,社区只能在繁重的日常基层工作中抽时间审核,现已经审核完毕,已反馈给筹备组。筹备组已张贴10号公告公示选举投票结果。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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