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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完善高新区金熊猫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政策
ypfeiyu
2022-06-06 10:27:59
已回复

问题:目前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障政策得不到有效保障,主要问题如下:第一,没有将高新区高层次人才与成都市高层次人才同等对待,导致高新区ABC类人才在人才公寓选房排序上都排在了成都市D类人才后面,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第二,相关政策明确表示给与高新区高层次ABC类人才购买商品房和人才公寓的资格,但是在购买人才公寓时又要求人才先进行人才安居资格认定,而人才安居资格需要在高新区缴纳社保,这导致相当一部分在高新区创业的人才因没有在高新区缴纳社保而无法通过人才安居资格,但人才创办的企业所雇佣的就业人员却能够获得人才安居资格认定,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创业人才为高新区创造了就业、税收,为公司就业人员购买了社保,这些贡献难道不高于公司就业人员?

建议:1、人才公寓购房排序上将市人才ABCD类与区人才ABCD类相同对待,这也与之前的做法一致,从而保持政策的连贯性。

         2、  在人才安居资格认定上创业人员不需要在本区购买社保,但需要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社保。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06-09 16: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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