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
我是已离婚女性,2年前户囗已从前男方迁回自己父母户口上,自己无房,和农村父母同住父母房产上。现又再婚,现丈夫为外省户口,自已户口仍和父母一起,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可以和父母户口分开单独立户吗?另现中江有这个政策拆除农村自有房屋政府统一规划修建住房,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在农村无房能否报名修建政府统一建房呢?不可能这一辈子住父母房吧?谢謝
网友您好:
您于2022年6月6日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的分户和农村自有房屋拆除规划修建房屋相关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规定,您不符合分户条件,针对您的情况,建议可以把户口迁到现任丈夫名下,或自己买房迁到房产辖区派出所,或同父母商量把户主改成女方。
2.我镇2022年拟开展增减挂钩项目,目前此项工作还在前期摸底、老百姓自愿报名阶段,预计下半年才能立项,正式开展工作。按照“一户一宅”原则,您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如果报名进入聚居点建设,必须将您父母的住房拆除完毕,且以您父母名义报名建房。
分户具体详情可到回龙镇派出所咨询,建房相关具体详情可到回龙镇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