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蓝滨城江尚小区十号楼电梯从5月10号左右坏了,至今已有二十多天了,信合物业不予维修,造成业主出入不便,并且存在安全隐患。原来该栋楼是两个电梯,因为坏了右侧一台,现在业主出入高峰期挤在左侧一台电梯,偶尔有超载情况,存在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督查物业及时维修,换老百姓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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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关于“江阳区蓝滨城江尚小区电梯损坏物业不维修”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蓝滨城江尚小区2013年底交房至今,已9年有余,现电梯已过质保期。因电梯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九十条规定,电梯维修符合动用紧急维修资金条件。2022年5月17日,物业公司公示告知业主,但无业主报名参与现场查看,导致维修流程无法进行。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一条“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紧急程序,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未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的,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的要求代为提出申请”,我局已督促物业公司及时向社区提交申请材料,由社区牵头提取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830-310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