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涪江村三组队长任*玉安排林运贵负责勾赔偿后房子,把其他家庭房子勾为平地,把林*贵亲人和任*玉亲戚的房子只卖顶子把墙壁保存,只需要稍微整理一下又可以赔偿第二次,树也不砍坐等赔偿第二次第三次。
现有1.林*贵2018~2019年赔偿房前屋后树未砍,2021年家庭成员换名字第二次赔偿后至今未砍,坐等第三次赔偿;
2.林*贵弟弟林*斌(任*玉侄女任*琼)家已赔偿房屋只卖顶子,赔偿后树也没砍,坐等第二次赔偿;还用这个赔偿后的墙给他隔壁侄子王*家盖瓦扩大面积。
3.林*贵丈母娘张*兰家赔偿后房子墙和房子留下要整理出赔偿第二次,树未砍赔偿第二次,由于赔偿后没勾房子是必经之路里面的凶狗老是出来咬我们和恐吓我们过路人。
上次百姓反映后至今没处理,全队百姓现在赔偿后的都要求和他们几家一样,狗咬到人谁负责?向石马镇拆迁葛*建主任多次反映不但不处理还骂人
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接到您所反映问题,我镇高度重视,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立即开展调查。现将相关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询以往拆迁相关资料,林云贵房前屋后树木此前未纳入任何项目的拆迁补偿;今年,根据某项工程建设需要,林运贵签订了青苗林果补偿协议,现资金正在申请中,待补偿款到位后,再倒青。经查询和了解,林运斌房屋已经拆迁补偿。由于林运斌房屋紧挨着村民王知明住房(王知明房屋未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因此在倒林运斌房屋过程中,考虑群众利益和相关安全问题,在将林运斌房屋主体倒房完成后,未对紧挨着王知明的一段墙壁实施倒房。张春兰房屋已经倒房完毕,涪江三社紧挨着山边林果青苗,待补偿款到位后,将组织集体倒青。经现场核实,张春兰户所养家犬是落实了栓绳措施的,并没有咬伤人的记录。如有疑问,请您致电:0816-6039000。
感谢您对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绵阳市游仙区石马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