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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还广大业主一个清净的家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27 22:2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富贵阳光小区位于绵阳市涪城区一环路西段67号,小区建筑规划物业形态为住宅、商业。在2013年我们200余户业主购买时,1—4楼为商业,其余为居住。近期小区商业2楼已租开始秘密施工,经核实绵阳菲辰邻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显示成立日为2022年4月22日,经营范围为养老服务、殡义用品销售等)拟在此改建养老院。已于5月初开始秘密装修。在沒有任何商议的情况下,此举已对200余户业主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和干扰!
然而在这装修期间该公司打做社区名誉问周围居住的老年人打电话涉嫌虚假宣传,(后经社区证实并未参加)小区众多老人接到该养老院所谓工作人员电话招揽客户(老人信息来源渠道未知)在清晰的了解项目业态和性质后,造成了广大业主的民愤,此事实也已严重侵害我小区住户的相关权益,在现相关部门管控相严格的情况下该公司于5月27曰送小礼品为由秘密聚众多老年人在该小区2楼虚假宣传其后又把众多老年人转移到隔壁宾馆虚假宣传。
最后我们请求相关部门充分考虑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征求周边群众意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利益,对此类侵犯居民权益、操作不符合流程的养老院改造坚决予以制止和取缔,还广大业主一个清净的家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30 10:1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6-01 14:31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信任。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涪城区民政局调查了解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目前该处房屋正处于装修阶段,经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房屋所处地址未办理任何有关证件等相关信息登记。民政部门也未收到该房屋所处地址提交的任何备案资料。
该房屋所处辖区的工区街道迎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接到群众反映后,第一时间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并于5月24日和26日先后两次组织绵阳市盐业分公司代表、承租方代表、小区业主代表进行协调。下一步,迎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将继续组织各方协调。
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请联系涪城区民政局养老服务与福利慈善事业股(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0816-2214246)或涪城区工区街道迎宾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张忱,联系电话:0816-2337191)。
绵阳市涪城区民政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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