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本人男,年龄23,一个女孩子的名字,在日常生活中,本人名字总是会被人故意调侃,随意调动名字其中一个都会让我很难堪,很尴尬。给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甚至还有精神上的压力,长期导致本人不自信沟通交流。生活中社交,当别人问我名字,都不敢太大声说自己的名字。虽然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但此名字给本人带来了诸多的麻烦和痛苦甚至是自卑。为改变这个难堪的局面,特咨询了江油政户中心,给的结果是有曾用名了,就不能二次改名了。我就想请问一下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第1012条(自然人享有自己的姓名权),也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说一个人不能二次改名。现在网络信息这么发达,在网上看到很多四川的公民都能二次改名。
上述话语可能会给您带来不适,还望您理解一下为了改变自己生活的一个普通男孩子。 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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