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高山镇黄花村10组一户曾姓人家,有件事需向当地政府求助!!!
2019年年老的父母自筹资金,前后经半年时间平整了一条毛坯路,但在2022年3月30日被曾某等3人故意损坏(经当面对质,对方已承认)。2022年4月5日我们及时向村、社反映了情况,让村、社出面解决此事,因村委事务繁忙和当事人的种种原因,调解延期。可是在延期期间肇事方居然在损害的道路上栽树,并破坏我家的果树,简直是欺人太甚。2022年5月14日,父母再次向村委反映该情况,5月16日村委出面进行协调解决,本着从化解矛盾的实际出发,找准问题根源,双方心平气和解决问题,可在调解现场肇事方(曾某)态度恶劣,不听劝阻,横行霸道、我行我素,公然挑衅村委,不同意村委调解意见,最终不欢而散,没有达到解决的目的,村委无奈让我们向上级反映出面解决。
我们子女在外,因为疫情和工作原因不便回家。年老父母在家很无助。恳请属地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村、社调查,尽快进行协调解决,还父母公道,得到相应的赔偿,望快速调查核实处理。谢谢!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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