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好,我是南门口棚户区的居民,近期有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要求我们签署这样的文件,要求我们搬离不然房屋发生了垮塌造成的经济和人身安全自行负责,我们这片区域都是人,租房租不起,买房更是不可能,这些危房我们不能自行改造和修缮,几十年了也没有规划拆迁改造,要求我们搬离,请问是不是政府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安置房,我们是往哪里搬呢?这是广大居民们的一个疑问。
尊敬的网友:
你好!首先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您在问政四川发贴咨询“犍为南门口棚户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我县居民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力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曾多次计划将南门片区危旧房棚户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并多次安排玉津镇及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摸排,但由于部分住户赔付要求高,意见不统一,阻碍拆迁,导致项目难以启动。
近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安排部署,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各镇(社区)正在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工作要求,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应及时对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消除,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在隐患消除完成之前,是不允许居住的。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局详细咨询:
分管领导:樊治君,联系电话:18111447708
经办股室联系人:杨文全,13890644065
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