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成都市是否允许低速四轮电动汽车上牌。
能上牌的是否由相关车辆目录,便于消费者选择购买?
如果允许,请问要咨询哪个部门办理。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车辆管理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咨询四轮电动车能否在成都市上牌,是否纳入相关车辆目录,以及办理地址的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规定,对于列入《公告》范围的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能上道路行驶。若您反映的电动车已列入《公告》范围,机动车所有人在购买后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当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二、您可持以上手续到全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区(市)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或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具体地址、办理时间及联系电话可在手机上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c.122.gov.cn查询)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以上情况于2022年5月27日18时32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