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四川省内江人民政府,对征地失地农民,请公平公正的按照国家赔偿标准进行安置补偿,2008年2010年2017年,政府征地己经全部完成,并且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2020年对全村村民进行了安置补偿,唯独我家至今(2022年5月份)还未安置补偿,开发商挖地建楼,我家正处于开发商的施工工地中,生命财产都没有保障,请求政府关注并解决,请行政机关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谢谢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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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寿溪村2社按照川府土〔2008〕1547号、川府土〔2010〕273号、川府土〔2017〕182号文件批准,分别在邓家坝还房、成渝钒钛、三七支路、奥特莱斯项目中进行了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
因您常年在外,母亲为户主,所有补偿款项均已打至您母亲银行账户。您及您母亲等8人已享受了社保待遇,1人征地时未满16岁。您房屋于2019年8月15日进行了丈量,2019年至2022年期间,项目办工作人员与您及您母亲等人就房屋拆迁安置相关补偿事宜协商20余次,但是因诉求过高,远远超出政策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安置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现场勘查,现该房屋保持原有状态,道路能正常通行,水电能正常使用,居住人员出行正常。下一步,靖民镇项目办将再次与您协商房屋赔偿事宜,争取早日达成一致意见。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靖民镇项目办反映或咨询0832-2528450。
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