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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

城建 求助】请帮帮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22 08:3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于2014年8月5日,在绵阳买了城南御郡一期的房子,父母,妹妹,本人,共计三套160多万!现在房子能装修,搬进去住了。办不了房产证,银行抵押贷款都不行!想卖了,又无法交易。原因是还没交房!二手转让公证处都不给公证!我家里急需用钱!能不能协调一下,那怕我低价处理私下交易后,公证处公证一个也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23 12:2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市司法局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司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26 17:07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之规定。办理二手房屋转让公证,卖方需向公证处提供房屋权属凭证,你只有购房收据,还未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权属凭证,对该房产你还未享有物权。没有房屋产权证,公证处无法审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和共有情况,所以无法为你办理二手房屋转让公证。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我市公证工作的支持!
绵阳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6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涪城区石塘街道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30 10:4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石塘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相关单位正积极推进完成城南御郡电梯和消防等扫尾工程项目,争取早日通过验收,进而推动整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以便向购房户交房。您所购买该小区房屋,如果未进行网签备案,也未经法院判决确认,就不能确认房屋权属,仅属于您与开发商之间单方面的买卖关系,故无法进行公证。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可以带上购房的相关资料,到石塘街道司法所免费咨询,听取他们从法律角度给您专业建议。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与石塘街道联系。 
涪城区石塘街道网络发言人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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