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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求助】团组织关系转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fengqr  2022-05-20 18:29 已回复

你好,我是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今学校要求进行团组织关系转移,我的户籍地址是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复盛镇六号桥村,但是复盛镇团组织拒绝接受我的团组织关系转移请求,我不理解为什么不接受,明明说的未就业毕业生是可以将团员档案转入户籍所在地。希望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复盛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22 07:01

网友:
你好!
经查,根据2021年6月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第二条第四款“①应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优先转至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应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②也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 6 个月,最长不超过 1 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期间,由学校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集中进行管理”、第四条第一款“须严格根据团员实际去向发起转接申请,严禁简单按‘未就业’转往毕业学生团员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团组织等弄虚作假行为,防止‘名在人不在’‘团籍空挂’”工作要求,可以将团组织关系转到你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暂时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待工作稳定后转至你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以便后续你能及时的参与团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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