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86.66元拿了两千有徐*露的签名。时间是2011年。还剩下2786.66元的钱不宜而飞。领取収据上面那个签名不是我的。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反映的债权债务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笔资金已于2014年2月经当时村支部书记徐某伦领回(有依据),根据徐某伦所说,他本人将该笔资金交还给徐某志之女。网友,请您与当事人徐某伦协调核实该笔资金的归还问题,感谢您的理解。
通江县铁佛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