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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招商时代公园新能源车位不满足国家、四川、
qcx1995
2022-05-19 11:14:59
已回复

根据2015年国务院印发《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新建住宅应按车位100%比例预留配电容量、电缆管线、综合计量箱等充电桩安装条件,其他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

另外,根据《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等市政项目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

最后根据《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 100%配建或预留,其中不少于 10%的停车 位应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充电设施,达到同步使用要求,建设位置结合小区 布局合理安排;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配建或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新建公共停车场配建或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8%。

在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均对充电设施具备管理办法及要求的情况下,招商时代公园开发商仅提供160个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的车位,占比仅为23.3%(住宅总车位数位688个)(若包含人防车位,总车位数为1222个,占比仅为13.1%)。并且,具备充电桩安装条件的车位价格高出约3万元。招商时代公园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做法明确违反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管理规定,阻挠国家新能源、双碳发展战略。望相关部门调查,并为民做主,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
回复时间:2022-06-02 13:06:25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
回复时间:2022-06-21 15: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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