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父亲是营山县老林镇人 现在高度疑是肝癌 需要在成都华西做手术 今年63岁 他是一名早期退役军人 请问退役军人在医疗方面有什么补贴之类的吗?因为我们家庭毕竟困难 想问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帮助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平台咨询关于你父亲属退役军人患重病是否有医疗补贴的问题已转我局收悉。现根据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如你父亲属下列优抚对象范围,可根据《四川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川民发〔2007〕)383号第八条:“其他优抚对象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剩余部分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以及个人共付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下列标准予以医疗补助: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比例不低于40%;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补助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在医疗终结后,携带书面申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入院证明、住院费用结算单等资料到我局双拥优抚股申请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如你父亲不属上述优抚对象范围,可根据《营山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八条 “医疗帮扶。退役军人因患重大疾病,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自付合规住院医疗费用年累计超过1万元(不含起付线,以自然年度计算),一次性给予1年不高于2000元的医疗帮扶。”之规定,请按程序向户籍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关爱帮扶基金临时救助。
营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