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 我和爱人是进藏干部,2004年至今一直在西藏工作,是事业单位(学校教师)人员。我们的小孩现在在绵阳市盐亭读书,即将小学毕业,面临小升初问题,计划把小孩转到绵阳市区学校读初中,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我和爱人的户籍均在西藏,因小孩上小学需要,小孩的户口和其爷爷在一个户口本,户籍在绵阳盐亭县,没有和我们户籍在一起。我和爱人在绵阳市科创园区和绵阳市经开区有房产,有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读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文件精神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读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的通知》(川教【2012】42号)文件精神中“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父母原籍所在地或父母房产所在地接受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的,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将其安排到当地公办学校就读,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要求,有以下几个问题咨询贵局:1.我的小孩能否到绵阳市区公立学校就读初中?2.可到哪些学校就读?3.如何申请?4.需要哪些材料?5.因小孩的户口和我们不在一起,其出生证明是否可以证明我们的亲子关系?盼回复,小孩升学在即,忧心忡忡,万分感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市教体局处理并回复,敬请等待!
尊敬的留言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有关规定,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父母原籍所在地或父母房产所在地接受学前、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的,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将其安排到当地公办学校学习,并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
2、如满足条件,可凭进藏干部职工子女本人及父母户口援建或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进藏干部职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信函等材料,到父母原籍所在地或父母房产所在地的教育局和学校办理入学事宜。如您还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辖区教育部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绵阳教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