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情况:独身,无儿女,无父母,是本人亲大伯,有一个亲弟弟在世,十多年前不去养老院非要跟着我,不跟他弟弟,十几年无来往。
赡养情况:已做公证,数十年照顾,如今老人去世,已料理完身后事。
问政点:
1、抚恤金最新的领取人要求和标准是什么?
2、领取政策全国标准不一致吗?
3、有公证书,且作为数十年唯一赡养送终人,且老人无第一顺位直系亲属,为何不能领取?
4、区社保局告知去年9月前,符合第三种情况都可以领取,只是因为有人闹事才不再支持领取,为何政策的更改是因为某些群体闹事,而不是因人制宜?
5、抚恤金的性质不是对生前赡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助吗?
您好,抚恤金管理不属于我局职责,请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