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目前成都市的棚改拆迁,很多居民的老房子均在年迈的父母名下,父母再去购买商品房只能选择全款或者贷款年限较短,现在成都市的房价已经不能让拆迁户凭借拆迁款全款买下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了,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让拆迁户名下多年无房的子女继承棚改资格,方便子女贷款购房,或者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拆迁户贷款购房,延长大龄拆迁居民的贷款年限。同时在现行的商品房新房购买政策下,棚改资格只能选择后30%,剩到后面都是大户型,棚改居民的拆迁款和贷款年限不足以负担如此沉重的房贷压力,所以棚改基本上买不到新房,这点可以从以往的房产开盘的棚改报名记录可查,所以希望领导们能够结合人民生活实际,灵活调整棚改居民购房顺位和贷款条件,如果能够恢复以往棚改优先购买10%的房源的政策,不仅可以照顾到棚改居民的实际购房需求,同时也能减轻棚改居民的购房压力,还能够将更多的房源让给刚需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