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5.1号物业法,商住楼一个区域可以成立两个业委会,但是现在开发商拒不配合区域划分,业主无法正常成立业委会,请相关机构予以行政处罚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沙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东韵雅苑建筑区划问题、现回复如下:沙河街道于2021年7月27日邀请区住建和交通局对该小区规划总平面图、设计说明等资料和现场设施设备进行核查。经区住建和交通局查勘得出结论:东韵雅苑住宅区和财鸣大厦商业区的消防系统存在设备设施共用情况。如该小区要成立住宅业委会,需明确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护的主体单位,将住宅与商业区划分开后,可以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住宅业主已经修改完成《共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草案)》,下一步街道搭建平台,住宅业主及开发商现场共同研讨论证,“草案”待定稿后,再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6月6日下午16时23分与您联系,您反应东韵雅苑区划问题,目前开发商已将该小区的共用设备设施管理意见交给业主代表,业主代表未将小区业主的意见反馈给开发商。待您小区的设备设施管理责任明确后,区住建局将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