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去年7月从安徽合肥高校毕业,入职成都高校并购买成都职工医保(成华区),同时老家(眉山)城乡居民保险一直有缴费。现在成都生病住院(未满一年)是不是哪个保险都无法报销?应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区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目前在成华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仅11个月,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154号令,初次参加本市城职职工基金医疗保险的人员,连续缴满12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予以支付。您未满12个月,故无法享受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您在老家眉山有2022年城乡居民待遇,如果要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需暂停您的城职职工医疗保险后,到眉山申请恢复城乡医疗保险待遇后进行报销,具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事宜需咨询眉山医保局。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5月17日上午13:17分与您联系,您对我们的解释完全清楚,表示理解。
成华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