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大道三段118号仁和春天大道小区,2022年5月16日在物业管理方在未事前发布任何征求意见的信息的情况下就在电梯轿厢内设置商业广告栏(据说业委会参与其中),这种做法有违正常的操作程序,请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查处。
仁和春天为纯住宅小区,这也是业主看中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不希望商业气氛进入住宅环境。假如依照本次做法,将来物业也可以擅自将地面空闲绿地当成停车位予以出售?
刘先生: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高度重视,赓即安排专人认真调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仁和春天大道位于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18号,由成都仁和春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关于您反映小区电梯轿厢安装广告的问题。经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第十四条约定:“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甲方可以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并承担其安全责任(委托手续须另行签订)。按以下约定分配:甲方75%,乙方25%”。区住建局责成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加强对业主的沟通、解释。
2022年5月23日14时06分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将相关调查处理情况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您已知晓相关办理情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住建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有任何建议和意见,均可拨打区住建局服务热线(028-82720381、028-82722857)进行反映,区住建局将竭诚为群众服好务。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