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2年5月16日下午六时许,在森林半岛大门外出了一起交通事故,我于骨科医院外绕行。 在解除管制过后,我到达小区大门口准备转弯进入小区,执勤交警把我挡停 ,指挥对向车子直行,当他把对向车辆挡停时,我准备向小区内行驶,刚起步他就让我停车,态度恶劣,并且时不时对我们指指点点,不是一个合格的公务员该有的素质,在我觉得根本就没有服务于群众的思想 ,带着情绪工作,让群众受气。作为一名眉山人民,在此提出该民警的问题: 不要因为自己能力问题引起的原因而让群众受气且去承担责任。
部门办理结果为:2022年5月16日17时10分许,在东坡区裴城路阳光森林半岛小区外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有人员受伤。我队民警及时出警处置。因事发时系上下班高峰期,造成了事发路段的拥堵。18时许,在事故车辆还未施救的情况下,民警在路口指挥维护路口秩序。反映人在路口不听从民警指挥在路口抢行,民警进行制止,反映人不听从反而言语质问民警。每个驾驶员都有服从交警指挥的义务,请市民朋友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