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输线路未送乘客到目的地,如送目的地需加费。车子未装载摄像头或未开启摄像头。三年前曾遇到类似情况,同样是永强出租车公司(富顺县交投出租车公司),投诉后无后续处理
已转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办理。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投诉“CT2286出租车问题”已收悉,现由富顺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答复如下:
一、事实经过
您在自贡毛家坝乘坐出租车到富顺。驾驶员当时未询问您送到富顺的具体位置。出租车到富顺车站,驾驶员才问送到哪里。由于送达地点在市中花园,按自贡到富顺按市场通行价格标准回城价20元,超过黄桷树25元。导致双方发生纠纷。
2022年5月19日11:04时,永强出租车公司与您建立第三方通话。您表示:驾驶员应该在在其上车时就应该向讲清不同送达地点的收费标准。由此双方争执中,您承认自己在发牢骚时的确有一句话带妈字,相互拍照取证。据您介绍,当您问驾驶员该车是哪个公司的,驾驶员态度不好,说不晓得让您自己看门徽。当驾驶员听到您要投诉时,表示你要投诉就投诉,驾驶员态度无所谓。
最后闹到准备报警的地步,后来由于您的朋友出面劝说才算了事,完事后最后驾驶员把您的朋友送到高峰小区下车。
二、处理意见
永强出租车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对驾驶员作出处理:
1.提出批评告诫:乘客在上车时就应该询问了解乘客到达的目的地,解释说明收费标准情况,做到诚信经营;要按照规定插放驾驶员监督服务卡;要规范经营行为、优质文明服务。
2.公司按照违反驾驶员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经济处罚100元。公司经办人在建立的第三方通话中,对驾驶员的行为表示歉意,转达了公司对驾驶员做出的处理情况,您表示了谅解。
感谢您的留言。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富顺县交通运输管理所:0813-1709262。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