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 成都市消费者协会 或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理!不要转社区!不要转社区!
被举报企业:成都美家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实际办公经营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新希望大厦1栋1单元15楼1508号
本人于2022年3月16日在美家寓租房,位于静居寺路18号院,但是是和朋友合住的一间房。我们去年也是找的美家寓工作人员短租了几个月的房,但是在距离上个租房合同日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被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续租之前在蓝谷地C区租的那间房子,跟我们说房东要卖房,而且还被要求提前搬出去,所以我们又请求工作人员给我们找新的房子,后来工作人员给我们发了一个还比较中意的房子约我去看房,但是到达约定位置发现给我看的房不是之前图上那间,他们解释说我来半小时前已经被租出去了,但是他们也没有提前告知我心仪房屋已出租仍欺骗我出来看房,然后给我推荐了现在租的这间房。后来我从之前一起合租的租客口中了解到,位于蓝谷地C区的房东根本就不打算卖房,只是美家寓工作人员的借口,欺骗我们重新找房。当时看完静居寺这个房觉得一般,但是工作人员又说带看了几个小时,要是不签他就有点崩溃,无形施加压力。工作人员说看的人多可以先交押金,把房子定下来,然后去公司签合同,当时由于住所需要刚需,所以也没在意,于是3月15号先在微信上交了1100元的押金,然后第二天我朋友去公司签的合同。最近因为工作变动,想和朋友分开分别找房,于是找给我们租房的管家帮我们转租,但是管家一直不回信息不理睬,不帮忙发布转租信息。于是我又找租房给我们的另一个女工作人员,和很多在美家寓租过房的小伙伴一样,他们一直以淡季不好租为由拖时间。我们3月16号一共交了三个月房租和一年的物业维修费共计4010元,但是被告知需要在5月16号交第二季度房租,我们只住了两个月,就算还有一个月房租没住,但是工作人员说也不退那一个月的房租,也不能继续在这个房子里住下去,而且3日内没有交下一季度房租还要被强制收房,还算我们租客的违约责任,需要赔付200%的违约金,我和朋友都想另外找房,但是迫于美家寓的压力,必须在5月16号交付第二季度房租。希望政府人员认真核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谢谢。
合同中有“只收不退”和“押金不能抵扣房租”的霸王条款。
诉求:依法合理退租,退押金,退剩余物业费和维护费。该公司被微博贴吧本网站多次举报,请引起重视!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武侯区高度重视,立即推送职能部门或属地街道进行核实办理(如该问题我区有管辖权则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如无管辖权则整理相关情况推送对方单位),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网络答复或办理结果公告。
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沙河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6月2日10:38,电话与您联系,约定节后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