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年买的成都市郫县区鑫苑城楼盘的一位业主,现在已经过了约定的交房日期5个多月,目前开发商也没有明确表示具体交房日期,业主们只能无期限等待,在这过程中,我们部分业主发现开发商私自随意更换合同外劣质装修材料,3700每平方米的装修费,公区都没有贴瓷砖,100多万的血汗钱买的如同安置房品质,开发商为了赶工期,随意窜改施工工艺,目前已和区住建局,信访办,开发商沟通多次,没有实质性的结果。我们老百姓真金白银的血汗钱不希望买到惊装房,我们弱势群体就只能任无良开发商随意摆布吗?现在投诉无门,希望领导可以给我们广大业主们提供一些帮助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郫都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涉及住建职能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的装修材料问题,应按照您与开发企业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该争议。
二、我局于2022年5月14日为开发企业及购房人代表搭建了协商平台,帮助双方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