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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颐和京都小区乱成一锅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14 20:44 已回复

尊敬的施书记:您好!冒昧在此打扰您繁忙的工作,我们小区名称颐和京都,现在的物业公司是四川和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就是小区开发商(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张伟)妹妹(张琳)为法人成立的公司,长期以来管理混乱,小区品质下降严重,小区欲成立业委会,开发商百般阻挠,派人上门威胁恐吓业委会筹备小组成员,但是在街道办苏坡街道办的支持下,我们经过业主们的投票表决,四川和华物业不再继续管理小区,由中标的新希望物业接替管理工作,但是和华物业拒不退出小区,各种理由推脱和各种办法阻拦新物业进入小区。现目前小区管理混乱,电梯维修不及时,卫生,防疫不积极。住在小区的业主安全受到威胁,我们业主的诉求是:请苏坡街道办主持交接工作,请四川和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尽快退出小区让新希望物业入场管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9 16:22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苏坡街道于2022年5月5日在颐和京都小区公告栏发布了《关于颐和京都小区物业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就“颐和京都选聘新希望物业是否合法合规”、“新希望物业是否可以入住颐和京都”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说明,请您关注小区公告栏进行了解。关于您要求强制清退原物业公司的问题,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合法解除或终止是强制清退的必要前提,由于您小区目前涉及到的小区三大规约及业委会合法性的诉讼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而二审判决结果与小区选聘物业服务机构结果的合法性以及业委会与新希望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存在密切关系。由于目前该小区物业选聘结果合法性及业委会与新希望物业公司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该小区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已经合法解除或终止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不顾及法律后果草率作出决定,业委会、小区业主、拟进场物业服务公司、相关政府部门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
下一步,在法院二审判决作出后,街道办事处将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在充分尊重小区业主意愿的基础上,依法协调处理小区物业服务机构进场(选聘)的问题,确保广大业主依法选择的物业服务机构为小区服务。希望来信人持续关注相关动态,相信街办一定会充分尊重业主自治、依法行政。


苏坡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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