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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求助】教育求助,租房备案凭证不满1年,子女不能上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14 13:47 已回复

领导:

你好!

   我和我老公的户籍均在外地资阳农村,2014年来一直居住在成都(成都市高新区中和镇新民路109号5栋3单元5楼20号),房子是爸妈买的集资安置房 不能办居住证。

  小孩是2015年11月出生,孩子一直跟着我们在成都生活以及上幼儿园,也在居住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华晔幼儿园)。孩子于2022年9月入读小学一年级。由于自己房子不能办居住证,所以在2020年租了一套房(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新下街104号9栋3单元2楼2号,)由于我们大人对政策的不了解,到2021年6月25日才办了居住证和房屋备案登记! 现居住证和房屋备案登记不满一年。其他条件都满足,但我们夫妻的四川省居住证已连续居住7年以上。在派出所开了居住登记回执,在自己房子是2017年就进行过居住登记,但办居住证的地址是2021年6月25才进行居住登记,实际我们是两边都一直在居住。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在成都上学吗?

      自从来成都,我们夫妻一直兢兢业业的工作,希望这个美丽的城市能够容纳我们,恳请领导辛苦指条明路!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24 16:40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外地户籍来蓉就业居住人员随迁子女和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为一个区域,其它区(市)县分别作为一个区域。可在居住地所在区域提出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已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蓉办理的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5月23日15时04分与您联系,如有疑问,可以具体咨询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8282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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