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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G93成渝环线556公里处超速处罚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14 10:21 已回复

前几日收到四川交警发给我的短信,告知我的非营运小车在G93成渝环线556公里540米被交通技术监控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限速80公里/小时以上100公里/小时以下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含)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准备对我处罚200元罚款。钱虽然不多但是个人认为金额处罚过重,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我在交管12123APP上面也提出了异议(申诉已失败),在此我提出两点疑问:首先这是我驾驶证的累积记分周期内第一次产生违法行为且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其次道交法既然规定了20-200元的处罚额度,交警部门为什么按照自由裁量权的权力随意给我进行顶格处罚,请问我是有其他危险驾驶情形还是超速很严重了必须要给与重罚?顺带说一句,据我所知,整个G93路段成渝环线泸州境内应该都是限速120码以内,什么时候跑出来一个限速80-100码的路段?而且就算其中少数路段要限速也应依法依规设有限速提示标牌,测速点位应该对外公示、对测速设备进行标定,这才符合测速相关工作要求。说了这么多,总的想法还是希望交警部门能执法人性化一些,不要随意动不动就按照法律规定的上限来处罚,毕竟罚款不是目的,何况现在疫情期间大家找钱都不容易,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9 14:18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G93成渝环线556公里处超速处罚不合理的问题。经核实,该路段556公里540米处为固定测速点位,该点位按照车型测速,小车限速100公里/小时,大车限速80公里/小时,4月1日以后均按照新要求在公安集成指挥平台备案,也通过公众号对外公布了测速点位,该测速设备有标定证书且在正常标定期限内。您驾驶的车辆超速违法照片清晰,超速11%,图片上叠加信息正确,违法与证据事实一致。2022年5月17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民警已与您取得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沟通与解释。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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