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很随意,有能报着为业主服务的态度原则工作,同时由于业委会的成立条件限制,比如业主不在家,不能互相联系,不能很好的召集等情况,导致业委会迟迟不能成立,不能很好的监督物业的工作,业主的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同时也没有正规的解决途径,想建议关于业委会的成立能不能由街道或者社区来牵头成立,毕竟政府部门比较有公信力,同时又更能方便的联系小区业主,否则对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对于业主来说所造成的困扰没有解决方法,物业也肆无忌惮的工作,不把业主当回事,也会导致业主不交物业费等等管理上的问题。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西园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上锦颐园二期业委会的情况。城管办分别与您和物业公司联系了解情况,经了解,截至目前,您所住小区交房套数达到总套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您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按照程序,由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设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5月18日11时16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