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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占用公共绿化和共公平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13 14:34 已回复

资中翡翠园三期一栋一单元102占用公共绿化地,建自用阳台,一直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实际处理,请问是有关系好办事吗,还有本小区三栋一单元1701楼顶私自占用楼顶平台,私建花园全部把平台占用!也得不到解决!还请有关部门严查关系户,还给本小区公民的平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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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30 09:55

您好!
留言已收悉办理,现回复如下:2022年5月19日,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中队负责人带领3名执法队员开展实地核查。经核查:翡翠园三期1栋1单元102业主占用公共绿地私自修建生活阳台,面积约4㎡;三栋一单元1701业主私自修建花园隔墙,情况属实。二、处理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宣传了相关的法律发规,并制发《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要求其自行拆除搭建的生活阳台。根据《内江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需由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我局正在积极联系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规划认定,待规划认定完成后,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2022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已对三栋一单元1701业主在楼顶楼擅自修建的花园隔墙进行了现场拆除,并要求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对拆除的搭建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杜绝当事人再次搭建。2022年5月24日11时03分已电话告知来电人以上情况,来电人表示知晓。感谢您的留言,如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0832-615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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