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好:
我驻乐至县高寺镇,经营一家小型餐馆,去年开始镇政府要求必须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我们对4900元的设备及安装费用存在意见,没有同意安装,从那以后我们和所谓的领导开始了费用上面的周旋,4500-3900-3500-到最后的3200元。
市民疑问:本设备是否国家要求安装,有没有出台的相关文件,餐饮企业能不能在设备工况符合要求以及产品合格的情况下选择自主安装?若不能,此设备有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在此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网友在乐至县高寺镇经营一家使用天然气的餐饮店,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36条【餐饮等行业生产经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推进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相关文件精神,网友经营的餐饮店应当安装和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2022年5月13日,由港华燃气负责调查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与网友哦取得了电话联系,向其表明了报警装置的销售与安装价格暂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用户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相关质量技术标准的产品并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报警装置。
通过港华燃气调查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与网友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沟通,网友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有了明确的认识,并表示了对处理结果的理解与认同。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燃气企业为燃气用户做好相关服务宣传解释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住房和城乡建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