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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60多岁老人故意损坏他人财产不需要负责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12 00:09 已回复

我是金堂水城栖谷业主,5月9日凌晨两点半,同小区一位老大爷用一辆人力三轮车恶意损坏我们奔驰车辆,致使3个车身的漆面被划花严重,早晨9点过去小区物业处调取监控然后报案杨柳派出所,派出所出警后给我们说60岁以上的老人法律规定不能被抓被拘留,然后让我们去派出所录了笔录,此事就没得任何回复,让我们等通知,我心中最大的疑虑60岁以上犯了事就可以逍遥法外,为所欲为吗?那是不是有一天杀人放火也可以。这个老人无儿无女,在小区里恶行颇多,周围业主对他也是怨声载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7 14:52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金堂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2年5月9日11时许,我局接郑某某报警称:发现停放在赵镇街道水城栖谷小区B区后门的小车川A8VXXX被刮花了,需要查看监控。我局民警与报案人一同到杨柳桥派出所调取监控,发现系一位老年人骑三轮车刮到车辆。民警将该老年人带至杨柳桥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具体处理结果由金堂县公安局和金堂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杨柳桥派出所将及时告知您审批结果。
以上情况于2022年5月16日11时许通过电话方式告知您,您表示知晓。
联系人:楚云华 联系电话:68383110

金堂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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