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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多项违规操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09 15:27 已回复

一、在房屋争议申诉期间,房屋被违法拆除。
   2022年4月26日,我们按贴出的告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翠屏区安阜街道办事处反应(附复印件)。我们要求重新计划嘉阳院54号房屋的拆迁方案,重新认定合法面积。可我们还未等到回复房子就被拆了,总共七间房屋(附图)。在尚有争议,未交钥匙,未得到安置和赔偿款,父亲还住在屋内的情况下,他们把我的房屋拆了,导致我们所有家具家电灶具门窗衣服全部损坏被盗。我第一时间联系社区和负责人郑仕洪,郑士洪只让社区转达我他没有拆,让我去找拆了我房子的人。出事至今,从未主动联系过我一次。郑仕洪是街道公职人员,也是项目负责人,在其位不谋其职,玩忽职守,推脱责任,避见当事人,不接电话,对待工作不认真,请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我的房子在郑士洪负责的项目上被毁,于公于私他都该出面处理此事。可是他没有,反而趾高气昂,不屑一顾。我有理由相信这是拆迁办故意为之,意图销毁证据,不予重新测量的机会。我作为受害者,却无处申冤,万般无奈之下,我才鼓起勇气写明情况向上级递交,希望上级能体桖民生,彻查此事。
二、同一拆迁项目的赔偿,却用不同方案解决。
   嘉阳院的拆迁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但至始至终我们都没见过市政府的红头文件。我们相信国家和政府的政策是为民便民,但是下面的人却罔顾法纪,暗箱操作。同一个项目同一片区域,却用不同方案来赔偿,此为何意?比如嘉阳院第一批25户,统一按照户口人数来赔。最低算三个人,最高不超过五个人。楼房按30平方米/人,平房按25平方米/人。当人口数量合计的总面积大于房屋总面积时,按房屋面积赔。到第二、三批时,却改变方案,在没有群众监督的情况下,任由所谓的认定小组用肉眼来判定房屋的合法面积,七八十年的老屋,是一种历史遗留问题。如果不合法,早就被执法队拆除了。
①、嘉阳院58号,其女在社区工作,老房新房没有连接在一起,全部正价赔偿(附图)。②、嘉阳院周世平在2004年时,在他住屋对面的一块空地修建一间房屋,房屋没有任何手续,修建时也被城管阻挡过,现拆迁时,却被认定为合法面积全部正价赔偿(附图)。
③、嘉阳院54号房屋,总面积为240平方米,有申登证,一道大门进出,却只认65平方米的合法面积(附图),这是为何?
    我只举证以上三列,其余各家赔偿标准各不相同。原本用同样的赔偿方案可以为政府节约更多的时间,人力和财力。但是拆迁办只手遮天,鱼肉百姓。面对我们的质疑说不出理由,也拿不出文件。在此,我要求拆迁办出示市政府红头文件,严格按照国家和政府的政策,统一赔偿方案,公开赔偿明细。
三、两份“货币补偿计算和明细表”金额相差约两万元。
   征收部门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态度强势,工作人员刻意避开年老户主子女。在户主多次表明:我看不懂合同,拆迁的所有事项我全权交由我女儿王洁办理,你们直接联系她的情况下,从未一次主动联系过本人。更是趁本人去成都办事的第二天(2022年3月29日)找其说客哄骗我父亲到社区签字。2021年4月9日第一份补偿明细表的金额是612265.66元,2022年5月5日第二份补偿明细表的金额却是595873.26元(附复印件)。我强烈质疑签写合同时,拆迁方和社区并未清楚告知我父亲合同各款项。这么重要的文件,出现这样的错误,就是因为没有一套合理合法的赔付标准,才能让工作人员肆意增减款项。我要求撤回我父亲签字并重新测量及认定房屋合法面积(必须在有家属在场陪同的前提下签字和测量)。
   针对上述要求,请求受理部门或领导给予明确的答复和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翠屏区安阜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6 22:20

尊敬的网民:
你好
来电已收悉,安阜街道高度重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实,您所反映的强行拆除房屋的情况不属实安阜街道在开展征收工作中执行的赔付标准和依据都是一致的,征收过程中对应当进行公示的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请您注意关注。
感谢您对安阜街道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特此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宜宾市翠屏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8 09:13

网友:
您好!您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同一拆迁项目的赔偿,却用不同方案解决;两份“货币补偿计算明细表”金额相差约两万元。”的问题已收悉,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反映的“同一拆迁项目的赔偿,却用不同方案解决”问题。
您反映房屋系您父亲的房屋,该房屋位于安阜街道嘉阳院20号,在翠屏区旧州片区(嘉阳院周边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该项目启动征收工作后,征收部门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宜宾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宜府发〔2013〕19号)文件拟定和公示了《旧州片区(嘉阳院周边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模拟征收补偿方案》,由于该区域房屋修建年代较早,房屋结构、人员情况复杂,为切实保护好被征收群众的合法利益,征收部门根据该区域房屋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认定及处理办法,经审批后,由翠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认定组根据“处理办法”的认定原则,现场多次查勘后,对每户房屋建筑进行认定,并在该区域张贴公示了认定结果。所以征收部门是针对不同情况按规定进行补偿的,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二、你所提到的“两份货币补偿计算明细表金额相差约两万元”的问题。
该项目启动后,按程序开展了房屋测绘等工作。在第一次入户调查测绘中,测绘公司将您父亲的自建房屋登记为砖木结构,后在征收实施部门入户复核时,发现您父亲房屋真实结构为棚结构,按认定原则不能认定为砖木结构的房屋,所以征收实施部门及时更正为棚结构并公示,您父亲也认可并签订了补偿协议。
感谢您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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