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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街道办不作为,乱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09 10:15 已回复

我们是太阳公元二期的业主,我们所在小区7号楼临街铺面(建设北路二段83号附9号1层)为未设计专用烟道、无燃气设施的居民楼底商,按《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十七条之规定,该地址属于餐饮项目禁止选址范畴。当前入驻商家私搭烟道和厨房,小区业主通过12345网络问政平台反应相关情况,2021年9月和12月,主管行政执法部门都已明确回复该处不能开设餐饮项目,责令商家拆除私搭烟道。

在这种情况下,该商家居然于2022年4月取得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包含烧烤、火锅),行政审批局于2022年4月答复该处可经营产生油烟的热食项目。

后业主集体到猛追湾街道办、区信访办合法维权,行政审批局表示该处地址未在《禁止清单》内,因此下发了许可证;承担清单上报责任的社区城管中队负责人表示抄手是轻餐饮,清单上报与否都不影响审批局的审批,只对已开业的商铺列入清单等。在后续电视台的采访中,建设中路社区党委书记按照自己对条例的理解来解释。

当前商家和业主产生了激烈的对峙,2022年5月4日,甚至出现了商家殴打物业保安置其住院的事件。街道办的行政不作为是引起一系列事件的源头,恳请对街道办进行调查。

先有制止没有彻底消灭社会矛盾所以说街道办不作为,后面明知有问题又审批通过,实为乱作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猛追湾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1 10:32

市民: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猛追湾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十一条之规定,不设炒炉和无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的甜品、炖品、西式糕点、中式包点等餐饮服务项目,未纳入禁止选址清单,可以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开设。经核实,因“八二干辣椒抄手”不涉及煎、炒、炸、烧烤、焗等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制作工序,符合在太阳公元2期一楼开业经营条件,不存在违规问题。因不涉及油烟,经向商家了解,商家表示烟道主要功能为排放水蒸气等废气。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烟道等附属设施的设置由业主共同研究决定,对于烟道设置及处理问题,街道将搭建平台协商处理,具体由商家及业主共同商议决定。
目前八二抄手由于与太阳公元二期业主产生纠纷未解决,现暂停开业。关于打架事件,建议由公安机关处理。
下一步,街道将持续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协调和沟通,严格督促“八二干辣椒抄手”合法合规经营。
以上情况已于5月10日11:08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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