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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商业欺诈营销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09 09:19 已回复

位于光华大道三段的仁和春天大道2号门外一家药店()万华大药店红玲店)重装开业。本人在该店开业初购买“肾石通颗粒”一盒为22.4元。不久(3天后)因病情需要再次购买一盒,并且在该店进行开店促销的情况再次购买(两次购买买者身份一样,都为非会员价),然而售价变为24.0元,所以该店涉嫌采用不道德商业欺诈营销手段进行销售。在目前大的商业环境下还采用这种极为不道德的销售行为欺诈百姓(促销期间笔者观察购买者多为老年人)实属应该收到处罚,望相关领导及主管单位核实严查,还百姓一个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相关情况附件4张照片可以印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1 16:25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温江区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您所购买的“肾石通颗粒”销售价为24元/盒,会员价为22.4元/盒。您5月4日购买的“肾石通颗粒”是按照会员价收取,5月7日按正常销售价格收取。商家因前后三天收费金额不同产生误会,没有及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表示歉意。工作人员对接网格加强对该店的日常监管。
2、2022年5月10日11时2分,工作人员拨打您电话,告知您上述情况,您表示认可。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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