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成都泰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但因为原单位员工操作选择为个人原因,导致我没法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请问停保原因可以由“其他原因”变更为“解除合同”吗?助我成功办理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2022年2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通过与您联系,您失业原因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但由于原单位在社保系统里办理人员参保关系减少时,减少原因选择错误,导致无法线上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故需要您原单位出具关于解除您劳动合同的纸质证明材料,由您本人持证明材料在邛崃市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现场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办理地点:邛崃市凤凰大道168号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内,咨询电话:028-88760907)。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5月10日12:30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