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是郎酒厂泸州石洞基地包装部一名普通员工
郎酒厂泸州石洞基地强制包装部员工加班,每天早上7.30上班,中午11.50下班,下午13.10分到17.40分,晚上18:00到21:30,一天上班时间为12个小时以上,一个月只能休息4天。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该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劳动法,完全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一下!!!!!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郎酒厂公司石洞基地强制员工加班”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实行了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您反映的问题不属实。5月11日,区劳动监察大队向您反馈了调查结果。如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区劳动监察大队,电话:0830-252223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