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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社区称所发放自评报告丢失结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5-07 07:17 已回复

今早家里老人来电称由于家中修缮加固房屋,导致社区大队所发放的一个自评报告丢失,老人十分着急上火。原因是大队称这个自评报告管五年,是一个土政策,并且每次办事情需要这本自评报告,没有就不予办事,并且自评报告无法补办。
一问政府什么时候出台了办手续需要这个自评报告的政策?
二问为什么群众办事需要带上这个所谓的自评报告?
三问为什么没有自评报告就无法办事?
四问如果确有此政策为何丢失不能补办?
所属大队(成都市东部新区玉成街道街邻村大队)
望答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07 16:5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玉成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街邻村的“自评报告”,是该村2021年4月22日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纳入村规民约的一项制度。为践行新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保护山水田园生态,建设“大美成都-宜居街邻村”,该村实行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宜居乡村建设-自评分手册》,老百姓需遵守村规民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家禽家畜圈养,严禁乱扔病死畜禽,也是为了更好的防止疫情疾病,群众日常办理手续只需带上自评分手册按月自查自评,即可受理服务事项,但若未遵守村规民约制度,就需要整改后才能办理。自评分手册由村上统一印发,一册有5年的自评分积分卡。若因个人原因遗失,需到村上补领。对此,关于您留言的相关问题,街道及村社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解释回复,您表示已无异议。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5月7日10时1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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