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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复地天府湾无忧退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13980024677  2022-05-06 13:35 已回复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0年4月12日在眉山市彭山区复地天府湾,购买了房,房款优惠后总价为773568元的一套住房。并与该住房所属开发商: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委托销售经纪机构:成都复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按照《成都复地天府湾项目无忧购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约定,此房屋购房款可分期两年支付完毕,且可自付清全款之日起,6个月后至一年内申请无忧退房。即:客户可申请全款退房,同时根据付款节点,享受所付款项年利率4%的退房补贴。

我按照约定在两年分期付清全额款项期间内,该住房前后共更换三任现场销售服务人员。其中第一任销售人员董某引导我及配偶签署合同文本后便收走所有合同文本,并声称公司签完章后会寄回合同于我(实际上原告及配偶也一直没有收到任何合同文本),同时董某告知我每次交款时间会提前通知本人,前期我按通知时间提前付款即可。2020年11月26日,董某微信通知自己已离职,后续服务交于第二任销售人员刘某。刘某直至2021年3月27日添加我微信。在此期间,我的手机短信、微信中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交款的信息。2021年4月21日我主动在微信上寻问刘某近期是否有一笔房款即将到期,刘某微信发了一张付款时间表,我于2021年4月22日交清本期房款,刘某到档案室帮我找了一份合同复印件,原告在与刘某奇的交流的过程中,刘某也一直坚持无忧购房政策的有效性。2022年4月5日,第三任销售人员冷某电话通知我,刘某已经离职,后续服务交于她负责,同日冷某与我添加微信,随后我依旧按照付款时间表付清相应房款,同时冷某在此期间也一直向原告确认了无忧购房政策的有效性,并于2022年4月12日帮我办理了退房前期的相关手续。2022年5月2日经办人在微信中告知原告:无忧购房政策是前任领导在职时提出的,现在领导已更换。经办人称在内部销售系统走了两次退房流程,但都被领导打回,内部不同意,只有走法律程序退还购房款。

感谢领导,麻烦领导帮我协调落实一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0 09:32

您的留言已收到,正在办理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5-18 17:23

网民: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
经查,“复地天府湾”项目由眉山市彭山区铂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位于眉山天府新区锦江镇。接到反映后,我局立即联系开发企业进行协调。
关于退房退款问题。经协调,开发企业表示双方没有签订无忧退房协议,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该事项属于合同纠纷,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2022年5月17日,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如您仍有疑问,请向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28-36313233)咨询。
谢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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