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企业《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恶意拖欠本人工资,本人与2021年9月1日入职,2022年3月10日公司领导告知我说不符合转正要求 ,要求我离职,本人在职期间未违反任何公司制度,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由于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最长试用期限,离职后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劳动仲裁。,仲裁后公司直接不发放我的离职工资,理由尽然是说我投诉了公司,等处理完成之后再核算,我仲裁的事项与我正常应发的工资毫无关系,并且仲裁期限很长,这样我的工资就一拖再拖。
由衷的希望有关部门领导管一管这个企业,很恶劣。简直就是在欺诈劳动者,高薪招聘进去,过试用期后告诉你不符合录用标准,让你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