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2019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工作服务地为巴中,2020年出台了我们公费师范生相关管理政策(川教函【2020】434号)提到:工作满三年后,可调往配偶所在地继续履约工作。今年我刚好在所在地履约三年,如今我的配偶在成都工作,新津也属于成都公费师范生实施区域,本人也曾电联新津教育局,曾被告知不能调动。可是其政策告知有效时间为五年。为什么如今不能调动呢?朝令夕改的原因是什么呢?本人和配偶分居两地,生活上诸多不便,期待能按照相关政策改变履约方式给我们类似的公费师范生提供解决方式。如果需要重新报考可又有公费师范生协议的限制。每每想到此政策上带来的不便,涕泗横流,愁容难散,希望相关部门能想到我们这一个特殊群体并提供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谢谢!
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请耐心等待。
来信人你好:
关于你咨询“公费师范生工作调动问题”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来信人反映及诉求核实情况
经了解,成都市已冻结从市外调动进人到市内各级事业单位。目前我区正根据工作安排开展教育人才招聘,招聘公告已发布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同时建议来信人可定期关注教育的公开招聘情况。
二、与来信人沟通情况
我局已于2022年5月10日16:40致电来信人并告知相关情况,来信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