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求助]地方政府欺诈征收,拒绝依法履职,投诉无门
chenyanhua0830
2022-05-04 21:42:13
已回复

2017年江阳区政府征收长液二厂这片土地(距离市政府不到800米),我家在征收范围内。我愿意支持城市建设,但是我在这片地方生活了一辈子,两个孙女就在附近几百米住,力所能及时我可以帮忙接送照顾,亲戚朋友也在附近几百米住,我有需要时他们也能及时过来帮助、照顾我,而且这里去几个医院也方便,因此我希望原址或者就近安置。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原址或就近安置本就是政府的法定义务,我有权要求原址或就近安置。但是江阳区政策法规组的人组团来我家找我谈话,告诉我这里规划的是市民广场,不修住房,不能原址或就近安置。我当时虽然听说这里会修房子,但是拿不出相关依据,因此就一直没有同意签字,最终在2019年11月被江阳区政府强拆,被强行异地安置。但是不但安置地根本不适合我,且因为我没配合他们的征收,导致被他们收拾,以致补偿方案存在诸多违法违规之处,因此我至今未签字同意征收补偿,一天都没去住过,一直租房住着找政府说理。

等我在网络上发现关键证据,已经2020年底了。原来市规划局在区政策法规组找我谈话前十来天就已经公示变更规划,长液二厂这片土地规划的要修住房(最早的新闻报道是2019年10月底),也就是说区政策法规组组团欺诈征收,拒绝依法履职,利用公权力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我找到江阳区政府,江阳区政府不承认欺诈征收;当我拿出规划文件新闻,他们又说没看到过这份公示文件,明给我说这个项目就是旧城区改建,但市里规划不算数,只是文件而已,迟早要变更;我说规划至今未变有效,他们依然不承认规划,说征地补偿工作已经完成,拒绝依法补偿。我想说,不管是故意欺诈,还是玩忽职守没看到,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政府不但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规定,这都是白纸黑字写入国法的政府法定责任!江阳区政府不但知错不改,还蛮横地叫我们去告就是,这国法在江阳区政府眼中就一钱不值,废纸一张?何其猖獗,何其无法无天!

我找其他部门,也各有各的理由推诿,实在没法,特来网上求助,希望得到市领导过问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江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2-05-13 16:11:03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