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属于某中央企业旗下,但本单位既无人事管理权限,又未设立集体户,且本人劳动关系、社保均位于成华区。本人在办理成都室内户口迁移时,被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拒绝落户,理由为人才交流中心无权限办理国有企业落户。本人认为,若企业设立有自有集体户的倒还可以理解,但本单位既无人事管理权限,又未设立集体户,且本人劳动关系、社保均位于成华区,理应在区人才交流中心落户。
网友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已于2022.4.29 10:03联系您,了解到您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缴纳的是成都市市本级社保,根据成公通【2019】36号文件户口登记在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因跨区(市)县工作变动,且本人在本市无住房,新单位未设集体户的,可将户口移入社保缴纳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建议联系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市域内户口平迁事宜,您对政策已知晓并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