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来自于四川南充的一名务工人员,我于2月16日经成都宏锦志人力资源介绍到成都恩隆人力资源公司安排到成都业成电子厂工作,双方约定求职者在厂期间打卡20天在职40天获得2200元返费(附件照片有微信聊天截图为证)在岗期间本人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丝毫不敢懈怠获得了厂区领导一致肯定,在岗期间因对无尘服过敏得了寻麻疹全身上下无一处没被红疹瘙痒所困每晚难以入眠,在忍受长达两个月的病痛折磨下选择了离职待业,我于4月6日离职。在职日期已达45天,今日(4月27日)被宏锦志员工赵涛告知因在职日期未达标因此不予以发放返费,我于是联系到了厂区组长咨询考勤表,在他的查看下被告知我的考勤完全是符合派遣工公司要求的,但与派遣公司无数次反复交谈下诉求仍不被理睬,在走投无路之下恳请领导帮助,疫情期间生活不易虽然只有2000余元但对一家农村困难人员来说足以改善一个多月生活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您好,留言已收悉。由于您本人未能向我局提供相关工作凭证和完整的被投诉单位的基本信息,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请您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工作凭证到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中队配合询问调查。地址:成都市郫都区何公路9号,联系电话028-87928626。
已上传工作凭证,主体投诉单位是江苏恩隆人力资源公司(成都恩隆人力资源公司是其子公司主要负责成都业成相关业务)附带投诉成都宏锦志人力资源公司怀疑其公司和成都恩隆公司串通坑骗求职者(因为此等手段是劳务公司和中介常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