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之前的办公地点在天府三街福年广场,现在忽然通知6月15号要搬迁到怡心湖的电子科大科技园区,我们的劳动合同写明的办公地点是天府三街,因为路程远了十公里,而且通勤时间增加了四十多分钟,公司也没有给交通补贴,也没有调整上下班时间,不太想去,这种情况下,怎么样才能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让公司给予赔偿呢?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咨询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问题,请您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第八十七条规定。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5月6日10时52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