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1日应聘进入天坤盖业,在公司上班将近2个月,在这期间相关领导从未与我谈过试用期的工资与时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约定购买社保。在上岗之前公司领导说公司要大力发展急需培养年轻人,并以5000元每月的工资将我招进公司,我每周都有按照领导的要求写工作汇报,每天兢兢业业,从未违反公司规定。4月22日,领导突然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说我没有通过试用期,说公司现在不想花大价钱培养一个新人,希望有个能尽快上手的,我也接受了公司的安排,要求公司将我将近两个月的工资一并结算于我。但于昨天我收到一个月的工资3200多元,并且也没有给我工资条。我问领导是怎么回事,公司领导就不回我的信息。现我要求公司把我的社保补齐,并按照劳动法赔偿我2倍工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2022年3月1日经过应聘进入天坤盖业工作,直至2022年4月22日,该公司领导以您没有通过试用期为由,解除公司和您之间的劳动关系。
目前,该公司已为您代缴2022年3月和4月的社保。经市人社局搭建平台,双方将约定时间,就劳动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市人社局将持续跟踪事情的进展,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28-88798372。
以上情况于2022年4月28日14时2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