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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4-24 20:47 已回复

您好,我妈以前一直户口和社保在乐至石湍镇,今年65岁了,由于身体原因便于照顾她,去年她投靠我将户口迁到成都,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仍然在乐至,只有基本养老金,好像每个月领100,考虑到她将来的养老保障,想给她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知道乐至有没有相关政策可以一次性补缴,如果没有的话,目前咨询了成都当地社区和社保局,只要乐至社保关系停止,并开具证明,成都是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并且户口迁入满三年后可以一次性补缴,请问乐至能不能办理停止社保关系,并开具证明,具体在哪里办理。
先感谢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5 16:02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4-29 15:46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是否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问题。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20〕125号)第三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衔接第十三条规定:社保机构不得为已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员办理补缴。根据这一规定,由于您母亲已经领取待遇,我县不能为您母亲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申请。
关于能否办理停止社保关系问题。根据《经办规程》第六章注销登记第四十五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根据这一规定您母亲现在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终止注销条件。
关于社保关系是否可以转入成都问题。根据《经办规程》第七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第四十八条规定: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您母亲目前的状况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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