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1年11月15日向有关部门反应我家耕地未经许可,被别人随意占用我家耕地面积修建房屋,经相关部门各位领导走访查实后回复未处理好邻里土地纠纷就不再动工修建房屋,但是于今年4月在未处理好邻里土地纠纷事宜又开始在我家耕地上动工修建住房,开工已有二十于日,我不知道是如何取得各部门复工申请的,如还未取得相关部门复工申请的,那这种无视法律强行霸占土地复工的行为是否应该严惩,是否应该查封工地现场,待其处理好邻里土地纠纷后再复工修建,经电话信访回复为应该向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局反应,这其中是否有推卸责任,地方不主事,望相关领导落实处理,帮助我们农民,保护人民群主利益不受损。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李某生于2021年在永兴社区六组违规建房被责令停工,今年4月16日未经许可复工建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七十七条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鹤龄镇综合执法办于4月29日给李某生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李某生在违法行为纠正之前不得动工,主动配合调查,听候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39-652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