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2004年荣县中学占地的拆迁失地农民。拆迁时政府对失地农民有养老保险的补偿,由于之前年纪的原因并未办理养老保险,今年去办理的时候被告知,2017年以前的就不作数,不能办理,我们失地农民是事实,政府占地也是事实,为什么我们的就不能办理?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在线留言反映2004年荣县中学占地的拆迁失地农民,现今不能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问题,现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 号)的文件要求,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名单,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因此,您是否在被征地农民保障人员名单中,建议您向自然资源部门咨询核实。
二、按照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人社发〔2019〕20 号)的文件要求,对于2008 年4 月11 日至2018 年12 月16 日期间,因征地办理了农转非手续的“应参未参”被征地农民,经安置地政府同意,参照川办发〔2018〕59 号和川人社发〔2018〕46 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办理了农转非手续的“应参未参”被征地农民,未纳入参保范围,因此,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不满足办理条件。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您可致电荣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13-6203541。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在线留言反映2004年荣县中学占地的拆迁失地农民,现今不能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问题,现由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 号)的文件要求,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人员名单,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因此,您是否在被征地农民保障人员名单中,建议您向自然资源部门咨询核实。
二、按照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人社发〔2019〕20 号)的文件要求,对于2008 年4 月11 日至2018 年12 月16 日期间,因征地办理了农转非手续的“应参未参”被征地农民,经安置地政府同意,参照川办发〔2018〕59 号和川人社发〔2018〕46 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办理了农转非手续的“应参未参”被征地农民,未纳入参保范围,因此,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不满足办理条件。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您可致电荣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13-6203541。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同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感谢您的留言!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5日